[導讀] 詳查實驗室包括檢測實驗室和質量控制實驗室。檢測實驗室主要負責詳查樣品(包括土壤、農產品和地下水)的制備和分析測試工作,應主要由各地省市兩級環境保護、國土資源、農業部門中技術能力強、專業水平高、儀器設備齊全、管理嚴格規范的分析測試實驗室組成,必要時可以選擇持有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》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《實驗室認可證書》、總體技術和管理水平高的第三方專業檢測實驗室。
本次通知中,還對實驗室的應配備的儀器設備列出了基本要求,詳情如下:
本次通知中,還對實驗室的應配備的儀器設備列出了基本要求,詳情如下:
時間安排如下:
(一)2017年1月20日前,各省(區、市)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詳查實驗室初步篩選工作,并報送通過初步篩選的檢測實驗室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(包括材料電子件),以及各省(區、市)確定的質量控制實驗室名單及相關材料。環境保護部、國土資源部、農業部所屬單位申請詳查實驗室的申請材料,應經相關部委批準后于2017年1月15日前報送環境保護部。
(二)2017年1月21日至3月3日,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土資源部、農業部組織對各地推薦實驗室進行檢測能力驗證樣品考核;組織專家對實驗室技術能力進行復核,提出可參加詳查的實驗室建議名單。
(三)2017年3月中旬,環境保護部、國土資源部、農業部聯合公布首批《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驗室推薦名錄》。